校区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节能减排政策,倡导绿色低碳校园建设,减少能源浪费,根据《重庆工程学院双桥校区节能减排实施细则》(双桥管〔2024〕1号)精神和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区节约用电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节约用电意识
近期检查发现存在以下浪费用电现象:教室、办公室开启空调时窗户未关闭和门全开,人员离开未关闭空调和电灯,空调温度设置过低,部分图书馆楼层在只有极少数人的情况下空调全部打开等。全体师生员工应充分认识节约用电的重要性,牢固树立“节约用电、人人有责”的理念,从自身做起,养成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共同营造绿色校园氛围。
二、严格落实节约用电措施
(一)办公及教学区域
自然光线充足时,应尽量关闭照明设备;杜绝“长明灯”“白昼灯”。严格执行空调温度设置规定:空调温度设置冬季不高于20℃、夏季不低于26℃;原则上冬季日平均气温高于10℃、夏季日平均气温低于30℃时,不要开启空调;开启空调时,办公室、教室等场所应关闭好窗户,门适当掩闭;室内无人时应关闭空调与电灯。电脑、打印机等设备长时间不用时应关闭电源,减少待机能耗。
(二)公共区域
走廊、楼梯间、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照明应根据实际需要开启,避免无效用电。合理使用电梯,倡导低楼层步行,减少电梯能耗。
(三)实验室及专用场所
实验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避免空载运行状态下长时间待机。高耗电设备需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严格遵循既定规程执行。
(四)学生宿舍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大功率违规电器。人员离开时需切断电源(即“人离电断”)。避免手机、电脑充电器等小型用电设备长时间插电待机。
三、加强监督检查
1.校区将组织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加大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办公楼、学生宿舍等场所的巡查频次,对违反安全用电规范的浪费行为,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各部门负责人需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用电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各项节电及安全用电措施落实到位。
四、宣传教育
各单位需通过主题班会、部门会议、宣传栏、校区公众号等多元载体开展节电主题宣传,积极倡导全体师生践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重庆工程学院双桥校区管委会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