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反冤假错案
1976年10月“四人帮”被粉碎,党内外广大群众强烈要求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平反冤假错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积极进行拨乱反正工作,最大的任务就是平反冤假错案。
在中央工作会议的基础上,1978年12月8日~22日举行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会议公报郑重指出:会议认真地讨论了“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一些重大政治事件,也讨论了“文化大革命”前遗留下来的某些历史问题。会议认为,解决好这些问题,对于进一步巩固安定团结的局面,实现全党工作中心的转变,使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向前看,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四个现代化努力,是非常必要的。会议对有关历史问题作出结论。十一届三中全会为纠正和平反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冤假错案的工作树立了榜样。从此,全国范围的平反冤假错案工作迅速展开。
大规模平反冤假错案,全面调整社会政治关系,促进了安定团结局面的形成,调动了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实现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向经济建设转移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
国企改革
中国的国营企业受传统的计划经济理论影响,一直采用利润上缴的方法,即企业把全部的收入上缴国家,而企业所需要的资金则另由国家预算层层下拨。国营企业都必须按照国家计划组织生产,自己决定不了生产什么和生产多少;利润都得交给国家,利润多者多缴,少者少缴,没有利润者不缴。当企业发生亏损时,国家还要拿财政的钱来补贴;职工的安排和工资、福利也由国家统一决定。在这样的体制下,国营企业不用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与此相对应的是企业没有经营自主权。国家对企业统得太死,以至于企业成了政府机构的附属物,而不是真正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从而使企业和职工失去了发展生产、改善经营管理的积极性。
1980年1月22日,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财政部《关于国营工业企业利润留成试行办法》,提出:利润增长部分四六开,40%留企业,60%交国家;利润留成的使用——用于发展生产方面的不得少于60%,用于职工福利和奖金方面的不得超过40%。
《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
1980年8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在北京召开,邓小平在会上发表了题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第一次提出了要对党和国家政治体制进行改革的重要思想,对改革开放初期实施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这次讲话中,邓小平总结了国内外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建设的历史经验,特别是中国十年“文革”的深刻教训,尖锐地揭露和分析了现行政治体制存在的种种弊端及其产生的原因,系统精辟地论述了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和必须遵循的原则,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思想。
邓小平的讲话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国务院领导成员变动,中央的考虑是权力不宜过分集中,兼职、副职不宜过多,着手解决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问题,从长远考虑,解决好交接班问题。
第二,阐明我国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加速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第三,揭示我国现行政治体制存在的主要弊端,主要有: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等,强调要着重从制度方面来解决问题,“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第四,提出肃清封建主义和资产阶级思想影响的任务,指出肃清封建主义残余影响,重点是切实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的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
第五,指明改革应采取的根本性措施是实行民主集中制、党政分工制、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地方分权的管理制度,健全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各项制度,实现干部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等,正确方法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
邓小平在讲话中强调,民主政治建设,关键在于制度;制度建设重在消除权力过分集中的弊端;应以政治民主化为价值取向,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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