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人事处 明延艳)根据《重庆市深化职称改革的意见》(渝委办发〔2015〕10号)精神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教职改发〔2016〕2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于2016年8月启动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本次职称评审申报共收到80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其中申报教授3人,副教授30人,讲师42人,助教3人,馆员2人。人事处对所有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整理、编号、编录花名册,并于9月12日—9月14日在全校范围内对所有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于9月14日组织各学科组评议,经学科组评议,投票表决,除申报副教授1人未通过外,其余参评人员均全票通过,并提交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经2016年9月14日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重庆市高校教师中级职务重庆工程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于2016年9月19日在学校行政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
重庆市高校教师中级职务重庆工程学院职称评审委员在学校行政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
会上,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唐一科教授强调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职责、评审原则、纪律与监督要求以及各级别评审条件。工学综合组、经济管理组、其他专业综合组分别对本组的职称评议情况进行了汇报。评委会各成员对申报人的业绩情况综合评议后,结合各学科组评议的推荐意见,一致认为,学科组掌握的原则是符合有关规定的,审核工作认真负责,可以为评委作为评审参考依据。经评委会成员对各学科组评议的合格者进行逐项审查、讨论,并进行现场投票表决,审议推荐教师系列教授职称3人,副教授职称29人,评定并通过讲师职称42人,助教职称3人;审议推荐图书资料系列馆员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