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补充通知
2016/8/19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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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开展高校学生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的通知》(渝教财发﹝2016﹞41号)文件精神,凡是重庆籍建卡贫困家庭和城乡低保户家庭全日制普通研究生、本专科(含高职)学生,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从2016年开始可以应贷尽贷,学费和住宿费都可以全部贷款(即可以贷到超出原贷款金额的8000元/年剩余部分)。重庆籍建卡贫困家庭需凭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和建卡贫困户证明(扶贫网截图打印)到学生户籍所在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办理;重庆籍城乡低保家庭需凭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和低保证复印件到学生户籍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办理。
重庆工程学院大学生资助中心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