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立足双桥校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组建一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团队及在双桥校区工作一年以上的教职员工。
二、评选项目及名额
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科技工作者、教坛新秀、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优秀团队、争光贡献奖,以上荣誉称号一般按照学校下达给双桥校区(通识学院)推荐比例的3倍进行评选(争光贡献奖不限名额)。
三、评选时间
根据学校安排统一的时间组织评选,争光贡献奖每年12月组织评选。
四、评选条件
(一)师德标兵
热爱教育,献身教育,毫无保留地把自己的全部知识和才能贡献给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尊重学生、理解学生、信任学生、关心学生、对学生寄予期望,充分利用课外活动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崇高的道德境界,言行一致、表里如一;锐意进取,严谨治学,在知识上、业务上要不断进取,勇于创新。
(二)优秀教师
思想政治素质好,师德风范高;教育教学改革或教学资源建设中做出贡献,教学和科研取得较好成绩;信息素养高、业务素质强,教学特点鲜明,教学效果好;注重对学生实践、创新及综合能力的培养,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教学、科研活动及竞赛等成绩突出。具备“双师型”教师资格。
(三)优秀辅导员
思想政治素质好,师德风范高;具有扎实的业务素养和理论研究水平,模范地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所带班级学生品德优、习惯好、素养高、能力强,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及校园文化活动,学生评优、评先、参加竞赛获奖率高。学生满意度高,在辅导员中工作成绩突出,先进性突出。
(四)优秀教育工作者
思想政治素质好,师德风范高;工作积极主动,勇挑重担,在完成学校重大、艰巨、紧急任务或者本部门重要工作方面表现出色,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出突出贡献,效果显著,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
(五)优秀科技工作者
思想政治素质好,师德风范高;在科学研究、科技进步,学术思想及论文、学术专著及专利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承担科研项目、建设科研团队等方面业绩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六)教坛新秀
思想政治素质好,师德风范高,入职一年以上三年以内的教师。积极参加课程建设、专业建设,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理论联系实际,因材施教;精心备课,讲课内容丰富、语言生动,课堂气氛活跃,善于启发学生思维,教学受到学生普遍欢迎且效果好。
(七)优秀共产党员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想信念坚定,政治意识、党性意识、党员意识强;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章,带头执行组织决议;立足本职岗位,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作为,甘于奉献;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品行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同时,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职业操守,坚持为人师表、育人为先。在校工作满二年以上,教育教学成效明显,深受师生好评。
(八)优秀党务工作者
政治觉悟高。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想信念坚定,政治意识、党性意识、党员意识强;业务能力过硬。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注重围绕学校和校区的中心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群团工作意识强。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能为师生群众排忧解难。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团结党内外同志,在党员群众中拥有较高威信;在校区从事党务工作两年以上,深受党员和群众的信任。
(九)优秀党支部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战斗力、凝聚力、执行力,坚决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校区党总支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党纪党规,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重视抓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强,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围绕校区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在助力改革发展、服务师生、维护校园稳定等方面成效显著。
(十)优秀团队
紧密结合学校的办学定位与培养特色,以教学部、课程或项目组、辅导员工作室、教辅团队等为建设单位,以课程建设、学生管理、后勤服务为抓手,团队带头人能力强,团队结构优良,工作成效显著。
(十一)争光贡献奖
思想政治素质好,专业技能强,师德风范高。代表校区或学校积极参与校内外教育教学、教研科研、社会服务、文体活动、形象展示等各项竞赛或竞争性选拔,并获得荣誉。
五、奖励标准
(一)颁发荣誉证书
每项荣誉称号由校区管委会或党总支委员会在年终总结会上颁发荣誉证书。
(二)计发表彰积分
1.每项荣誉称号按以下标准计发评优表彰积分: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师德标兵、优秀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科技工作者、教坛新秀、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5分,先进党支部10分,优秀教学团队奖励20分,争光贡献奖校级5分、区级10分、市级20分。
2.评优表彰积分分值金额根据校区实际情况确定,年终统一核发奖金。
六、评选原则及程序
(一)评选原则
教职员工评优表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坚持标准原则。
(二)评选程序
1.自主申报
团队和个人根据参评项目,填写申报表。
2.部门推荐
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对符合参评条件的团队和教职员工进行审核推荐。
3.校区审核
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科技工作者、教坛新秀由教学事务办公室组织审核,优秀辅导员由学生事务办公室组织审核,优秀教育工作者、争光贡献奖、优秀团队由综合事务办公室组织审核,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由党总支组织审核。
4.拟评公示
各事务办公室对拟评荣誉称号审核合格后,在校区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5.校区审定
各事务办公室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评名单,提交校区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并发文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