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信息
热门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服务 > 管理制度 > 正文

双桥校区职能员工绩效考核办法 (试行)

 来源: 本站

发布人:双桥校区网站管理员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9/5/16 【浏览量: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确保双桥校区后勤保障服务与安全稳定,同时也为更好地完善部门绩效机制,准确评价职工的工作情况,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渝工程院人〔201714号)、《双桥校区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渝工程院〔2015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双桥校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双桥校区全体职能员工

二、考核原则

(一)客观公正、公平公开

(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三)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

三、考核构成

考核分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

(一)月度考核分为月度工作业绩考核(80)和工作状态评价20)两部分。其中,工作业绩考核又分重点工作和常规工作两部分;工作状态评价分员工自评(5)、互评(5)和领导评分(10),月度考核成绩总分100分。

(二)年度考核由月度考核成绩(85%+满意度测评(5%+述职测评(10%)构成。满意度测评和述职测评由学校统一组织。

(三)月度考核由职工所属部门自行组织,年度考核由综合事务办公室统筹组织

四、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其中优不超过部门总人数的10%,良不超过20%,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原则上不低于5%

当年受过处分的职工,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

(一)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二)严重不负责任,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害的。

(三)不服从工作安排,严重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

(四)未经所在部门批准,在校外兼职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的。

(五)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公安机关拘留处罚的。

五、结果运用

(一)月度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并与部门月度绩效奖励挂钩。

(二)年度考核结果与教职工岗位聘用、岗绩定酬、个人奖惩、职称评定、培育培养、职业发展等挂钩。

1.年度考核结果为的,在评优评先、外出培训、职务晋升、职称申报、调薪调岗时优先考虑。

2.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不得晋升职务、申报职称、外出培训、评优评先等;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视为不合格

3.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按照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岗位考核管理规定执行。

六、评分标准

(一)月度重点工作和常规工作未完成,则在月度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

(二)工作状态评价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分。

团队协作。强调职工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团结意识,协作意识,工作中出现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现象,视情况扣当事人1-5分。

服务态度。服务态度良好,热情细致师生反映问题未积极响应或及时处理,次扣0.5分;被师生投诉服务态度恶劣且经核实,次减2分;与师生产生不正当矛盾引起纠纷,次扣2分;被师生表扬服务良好,每次加2分。

出勤情况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无故旷工,半天以内扣3分,天扣5分;无故离岗脱岗,累计每2小时扣2分;事假缺勤天扣1分。合理病假、婚假、产假、丧假等不扣分。

(三)安全质量考核

安全工作考核。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对所负责区域的安全检查不到位、督查督办不到位,从而引发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根据情节每次扣5~10

工作质量考核。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工作重大失误,损坏学校和校区形象,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视情况每次扣5~10分。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双桥校区综合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0
@2014-2017 重庆工程学院通识学院 版权所有 渝ICP备09014106 页面浏览总量:1888
技术支持:讯迈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