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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大学生党员质量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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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双桥校区网站管理员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9/4/18 【浏览量:

 

 

 

中共重庆工程学院委员会文件

 

渝工程委〔2018〕56号

 

中共重庆工程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大学生党员质量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

经学校党委2018年12月3日第10次党委会审定通过,现将《中共重庆工程学院委员会关于建立大学生党员质量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中共重庆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8年12月11日    

中共重庆工程学院委员会

关于建立大学生党员质量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党建工作,提高大学生党员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教党〔2017〕8号)和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渝委组〔2017〕19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建立学校大学生党员质量保障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大学生党员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学校学生党建工作在人才培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学生教育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学生党建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任务,大学生党建工作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大学生党员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一些学生的入党动机存在功利化倾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有的基层党组织注重学生党员的发展数量、忽视发展质量,重视组织发展、忽视教育管理;社会、家庭等方面存在的负面因素不同程度地影响高校的党员发展工作;学生党员的组织培养管理体系还不能满足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等。面对新形势新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大学生党员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大学生党员质量,这对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党建工作,造就高素质大学生党员队伍,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二、准确把握建立大学生党员质量保障体系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

建立大学生党员质量保障体系的总体要求: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党员的纯洁性,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发挥作用为目标,坚持党员标准,规范发展程序,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教育管理,切实提高大学生党员质量,为党组织输送合格的大学生提供坚实基础。

建立大学生党员质量保障体系的主要原则:(1)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坚持质量第一,积极而慎重地发展大学生党员。全面把握和坚持党员标准,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优中选优。严格党员发展的工作程序,做到层层把关、层层负责。(2)育人为本、重在培养。坚持以育人为中心,把大学生党建工作融入素质教育和人才培养体系。尊重大学生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大学生党员权利,切实从思想、学习、工作、生活上关心大学生党员,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3)全程教育、实践成才。坚持把教育贯穿于大学生党建工作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大学生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积极引导大学生党员参加各种实践活动,使大学生党员在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4)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使大学生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不断提高大学生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三、严格坚持大学生党员发展的标准、程序和关键环节

严格坚持党员发展标准。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结合大学生特点,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自觉学习和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否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是否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是否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是否在学习和生活中表现突出。对准备发展入党的大学生要进行综合考察,既要考察其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也要考察其入党动机、理想信念;既要考察其平时表现、群众基础,更要考察其在关键时刻的表现和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态度和立场。

严格坚持党员发展程序和环节。一是政治引导环节。坚持早启发、早引导、早发现,做好新生入党启蒙教育。要上好新生入学“第一课”,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先进事迹报告会、高年级党员现身说法等方式,面向新生深入开展党章、党的历史、基本理论、形势任务教育,加深他们对党的认识。要组织大学新生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学新生,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党建”模式,发挥好“七一网”党建网站,“共产党员”微信平台等方式强化教育引导,促使新生接受党的熏陶,引导他们主动向党组织靠拢。通过查阅新生档案,观察他们入学阶段参与社会工作、集体活动的表现,及时发现思想表现好、有培养潜力的好苗子,尽早建立起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入党申请人队伍,夯实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基础。二是培养考察环节。对于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大学生,党支部要在一个月内派人与其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安排他们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教育,指导他们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要经常对申请人进行分析研究,及时把基本素质好、入党积极性高的优秀团员、学生骨干吸收到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来;要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考察结果要有记录。主要从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态度与成绩、工作热情与能力、群众基础与评价以及日常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指出存在的缺点与不足,明确改进的目标和努力方向;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对于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要采取党校培训、吸收其参加党内活动等培养教育措施,发挥学生党员实践教育中心作用,强化其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相结合;要加强对培养联系人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强化其责任意识和组织观念,督促其定期与联系对象谈话、交流指导,及时总结、汇报联系对象的教育培养情况,真正使培养联系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从严抓好考察环节。坚持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以从严从实的态度抓好考察工作,确保真正考实考准。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大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全面考察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情况,特别要充分听取熟悉了解其情况的老师和学生的意见,注重考察其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情况,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大学生党员的唯一条件。要注重将思想入党要求细化具体化,认真考察发展对象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参加社会工作、参与志愿服务等情况,以及日常学习生活中的言行和表现,着力增强考察的精准度。党支部讨论发展党员的契机,对发展对象逐个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努力方向,帮助其健康成长。要充分发挥入党介绍人的作用,对发展对象逐一谈心谈话,加强对入党动机的了解,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指导其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四是吸收入党环节。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大学生入党前的预审工作,主要审查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入党条件、各种材料和手续是否符合党组织的规定等;对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认真组织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与会党员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提出积极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之前,学校党委要安排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没有经过谈话的不得接收入党,谈话中发现问题的要暂缓发展。在发展党员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严格坚持逐个讨论,与会党员在充分讨论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逐一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支部大会每次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总数一般不超过8人。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学生在毕业前三个月,不发展入党。五是预备党员转正环节。学生成为预备党员后,党组织要及时将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通过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教育和考察,重点考察他们在预备期内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保守党的秘密、发挥党员作用情况。预备党员要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实践锻炼,定期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不断提高自身的党员意识和党性修养。预备党员必须经过一年的预备期,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要主动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大会要根据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现实表现,按照规定程序对其做出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并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五、不断完善大学生党员发展的各项制度

一是完善培养衔接制度。接收单位党组织要做好培养教育学生入党的衔接工作,切实履行对其继续教育培养的职责。及时接转和审核高中等各阶段申请入党学生的有关培养考察证明材料,保持高中入党与大学入党工作的连续性。对于符合要求的培养教育时间应连续计算,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培养,有效推进在大学低年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

二是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充分发挥业余党校在发展学生党员工作中的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切实加强大学生入党前、入党时和入党后的教育,要按照学校《大学生入党1+3+X分类培训实施办法》的规定,确保大学生党员组织入党和思想入党的统一。入党前,要对所有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党史的培训教育,端正其入党动机。入党时,要重视入党宣誓仪式对学生的激励教育作用,促进其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的进一步升华和提高。入党后,要对预备党员加强理想信念、权利义务、党性修养、党风党纪、廉政文化的培训教育,不断增强其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激励其继续保持思想上的先进性;要以实施新党员培训工程为切入点,认真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保证数量、提高质量、丰富内容、创新方式”要求,组织大学生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要加强大学生党员日常管理,以“四讲四有”为标尺,引导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切实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要重视党校建设工作,学校党委对党校教学计划、教学内容、使用教材和授课师资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充分发挥校内外理论教育专家和党务干部的作用,有条件的二级学院党组织建立网络党校,提高党校培训质量。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实践教育中心作用,始终突出教育培训中的实践环节,组织大学生党员广泛参加自我管理、志愿服务、社会调查等活动,让他们在实践中了解国情民情、磨练意志品质、提高党性修养。

三是完善计划总结制度。要加强党员发展工作的计划性,党支部应在每年初通过支委会或支部大会合理制定年度发展计划,上级党组织要做好审核把关工作,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片面追求数量、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各级党组织每年年底要对本单位的党员发展工作进行总结,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把总结材料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四是正常退出制度。建立健全大学生党员队伍的自我纯洁机制,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及时处分违纪党员,疏通党员“出口”,保持大学生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对于表现较差、动机不纯、不适宜继续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应及时调整出去。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如不思进取甚至各方面都有所退步、先进性不突出、群众不满意的,应及时提出警告或延长预备期;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党员长期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教育仍无转变的,支部应及时召开大会讨论决定劝其退党;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支部应当再次召开大会,决定把他除名。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党员劝其退党或除名等,都要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五是监督检查制度。增加党员发展工作的透明度,让广大师生广泛参与,全程监督。严格执行发展党员“一调查三投票五公示一答辩”(简称1351)实施办法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共青团“推优”、群众座谈会、公示等制度,推行转正答辩、投票表决等制度。建立发展党员质量检查机制。学校党委可通过组织抽查、二级学院互查等方式,有计划地定期检查二级学院党员发展工作,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党组织和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界定责任追究范围,并与基层党组织目标考核相挂钩;对于有关组织和责任人主观故意或工作懈怠,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其责任。

六、着力推进大学生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努力推进大学生党组织建设。要按照有利于党支部活动开展、有利于党员作用发挥的原则,不断优化学生党支部设置形式,积极探索学生党建工作向最活跃、最具创新能力的组织单元拓展。着力运用“互联网+党建”模式,根据大学生党员分布情况,各二级学院可以根据实际,以年级、专业为主体,科学合理设立学生党支部,积极选拔优秀辅导员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优秀大学生党员骨干担任学生党支部副书记,学生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应超过30人。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实践教育分中心的作用,加强对本单位学生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

认真做好大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按照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要求,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构筑教育载体、拓宽教育渠道,把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构建多渠道、多层次的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体系。坚持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督促大学生党员认真履行义务,保障大学生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充分发挥大学生党员在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加强实践锻炼和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尤其在关键时刻、重大活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大学生党员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服务工作,选拔他们参与学生班级、学生社团及学生生活社区、学生公寓、网络虚拟群体等新型大学生组织的教育管理工作,发挥他们在培养联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扩大他们在学生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达到发展一个党员、带动一批学生的效果。大学生党员要定期向党支部报告自己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和履行党员义务、发挥作用情况。加强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要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集中上1次专题党课,重温入党誓词,教育引导毕业生党员强化党员身份意识,自觉参加党组织活动和工作,服从组织安排,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要对他们加强铭记组织培养、牢记党员身份、发挥先进作用和投身科学发展、服务奉献社会、报效祖国建设的集中专题培训,帮助他们尽快完成从学生到社会人的身份转变,为步入社会做好思想和行动上的准备。特别是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跟踪联系工作和还在预备期的大学生党员后续培养教育、考察转正工作。

七、切实加强大学生党员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

建立和完善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具体指导,学生工作部门和共青团组织等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二级学院党组织贯彻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校党委要对大学生党建工作科学制定规划,健全规章制度,进行专门部署,经常检查督促,定期通报情况,认真总结经验,研究并解决存在问题。学校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营造有利于大学生党建工作的环境和氛围。

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高素质学生党建工作队伍。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加强学生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员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学校党委为大学生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物质保障,改善工作条件,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积极开展大学生党建工作研究,切实解决大学生党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健全和完善大学生党员质量保障体系,努力开创大学生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重庆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年12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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