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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程学院双桥校区关于加强车辆(含非机动车辆)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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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双桥校区网站管理员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9/4/10 【浏览量:

全体教职工,后勤服务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校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区良好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员工安全。现就进一步规范校区车辆(含非机动车辆)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中的车辆指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和电动车、三轮车等)。

二、凡驾驶进入校区的车辆必须遵守《校门管理规定》,并服从校区安保人员的管理。

三、校内行人享有优先通行权。任何时间在校园内行驶的车辆均应主动避让行人,不得抢行,不得强行在学校内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不得妨碍学校教育教学等活动。

四、进入校区内车辆有序停放在规定的停车场内(包括:办公楼下车库、教学楼西侧停车场、实训楼西侧停车场、教师公寓西侧停车场),不得将车辆随意停放及堵塞出入口。

五、对乱停乱放车辆,影响交通、校容,堵塞通道的,后勤保卫科将给予劝阻、警告、锁车、罚款处理。

 

                 重庆工程学院双桥校区后勤保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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