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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暑期组织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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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通识学院管理员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5/6/26 【浏览量:

 

重庆工程学院
关于暑期组织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处室、中心:
为了加强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理论、实践技能及教学水平,经研究,鼓励教职工利用暑期学术假到相关企业(行业)参加实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体教职工(已参加学校组织其他培训的除外),未参加企业实践的老师不得认定为“双师型”教师资格,已认定的取消资格。
二、实践时间
实践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三、工作安排
470713743@qq.com邮箱或发QQ离线文件。1. 6月30日前各单位将教职工参加企业实践统计表(附件1)交人事处备案,电子版发至
2. 8月28、29日,各单位自行组织教师开展总结交流会,并收取相关照片、案例等实践成果物存档备查。
3. 8月30日前提交经实践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的《教师参加企业实践鉴定表》(附件2,双面打印)至人事处存档。
4. 9月18日学校组织全校教师开展企业实践经验交流会,各单位代表分享经验。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应加强对暑期实践过程的关注,及时给予相关帮助和支持。
2.教师实践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实践单位的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确保实践的质量和效益。
3.各学院应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参加企业参加实践的教师要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重庆工程学院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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