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赴台通行证流程
一、办理护照流程
1.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者参团旅行社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A、 本人身份证。
B、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C、 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4、领取护照。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是14个工作日。领取护照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领取护照<回执>和160元工本费。凡在《回执》上标明取证日期3个月后没有领取证件的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将予以销毁。
二、办理港澳通行证流程
1.居民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当地出入境管理机关,领取一张《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国家工作人员等要由单位出具意见。
2.填写申请表
3.复印身份证、户口簿,照相
4.交费
申请人根据本人所选择的签注种类先到服务大厅或出入境管理机关下的建设银行交纳个人旅游证件工本费和签注费。
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 每证100元
一次有效签注 每证20元
二次有效签注 每证40元
有效期1年以下(含)多次有效签注 每证100元
有效期1年至2年(含)多次有效签注 每证150元
有效期2年至3年(不含)多次有效签注 每证200元
有效期3年以上(含)多次有效签注 每证300元
各地略有不同,以当地出入境管理机关公布为准。
5.向工作人员提交资料
申请人持交费发票、已填好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服务台交验资料,并回答民警有关询问。完成申请手续后,民警会给你《回执》单,上面有工作电话。
6.取证
按规定,往来港澳通行证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人在等证期,可以拨打《回执》单上的咨询电话询问办证的进展程度。